2017年已和我们说了再见,但是财税界发生的那些“大事”对于我们财税人来说还是记忆犹新的,且将对2018年的会计工作有重大影响!而身为财税人的你对于那些“大事”都知道吗?
营改增改革成果法制化
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予以确定。
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这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会计从业考试取消
2017年11月4日,一个全部想要从事财务行业的人全部关注已久的消息终于发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本次修订取消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新会计法取消了对从业资格的认定,但不意味着在现实中会计没有门槛了,进入企业的要求高了,对会计人员的实操能力与工作经验也会同样提出更高的要求,你不该抓紧思考自己接下来的会计路吗?
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发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人工智能将取代机械性财务工作
2017年各种财务机器人和流程自动化陆续的实现,包括德勤的“财务机器人”、Smacc技术、金蝶小K、毕马威、安永、普华的财务流程自动化,都陆续的投入了应用,引起了业内高度关注。而他们能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1.替代高度重复的手工操作;2.管理和监控自动化流程;3.录入信息、合并数据、汇总统计;4.根据既定业务逻辑进行判断。
德勤财务机器人目前已经正式的投入使用。它将会帮助财务人员完成大量的,重复规则化的事务,不仅能够提高效率,还能够通过大数据收集分析,发出财务风险的防范预警。当然,为了不被时代所淘汰,财税人员要多学习,多实践,精益求精,做到人工智能所不能涉及到的人类智慧劳动,学习是必须的,现在没有辛苦,以后的生活可能会更辛苦!
会计准则修订细则公布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好几个重要通知,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这些修订的准则都十分重要,尤其收入准则,对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很大,我们每一个财税人都必须了解,更新自己的财会知识库,以便处理自己工作当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考试是死的,灵活运用才是活的。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优化办理流程。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相关政策:《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国家近年来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了有力条件。小伙伴们也要积极行动起来,马上开始学习商业企业真账审计实训吧!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9月14日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主要是对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提出以下几项要求:(一)深化简政放权;(二)创新监管方式;(三)优化纳税服务;(四)改进税收执法;(五)升级信息系统。这些要求基本都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而与纳税人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2.精简涉税资料报送;3.全面推行实名办税;4.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5.完善税务稽查执法机制;6.优化金税三期系统功能。
营改增后税率简并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简并。
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通知还对由于税率简并导致得一些税收法规的适用性问题,进行了明确。
税率简并后,形成了17%、11%、6%的三档增值税税率结构,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
金税三期严查
我们总是在说“金税三期”,那么它能给我们纳税人带来哪些便与“不便”呢?
金税三期是一个可以实现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80万人、纳税人及外部用户超过亿人(户)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
整体说来,它功能非常强大,运行更加顺畅,内容更加完备,流程更加合理,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基础。(1)能够通过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的税收服务;(2)具备网络实时开具的电子发票平台,最大限度地压缩假发票的制售空间;(3)对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4)大数据比对分析,金三上线,想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发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是否真实,都是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一旦发现异常,金三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等着别人举报,自然就会知道某某企业存在偷、漏税现象,到时,还想往哪里逃?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极大的降低了税务机关稽查的成本。
我们已经对2017年说了再见,2018年已经启程,这一年我们财税界是不断变化的,“危机”和“机遇”往往是并存的,俗话说的好“乱世出英雄”,在变化的阶段你是否能搭上机遇的顺风车那就要看你的“底蕴”,2018,不忘初心,继续前行!